我想呼风唤雨,用七秒旋律

凌肖x我/乐队爱情故事

贝斯手x主唱,第一人称流水账,4k+

私设不少,ooc有




0.


今天演出结束以后和乐队的伙计们出去喝酒,我喝了三瓶半,脑袋晕乎乎的,虽然说本人酒量确实不怎么好,但平时好像没有今天醉得厉害。


抬起头看天上的月亮都分成八瓣,但我低头看凌肖却看得很清晰。


我们乐队最红的成员,拿他弹贝斯和玩音乐的手捏我的脸,骂我是“笨猪”,说这么大人喝酒不知分寸,活该明天头痛。


我凑上去用嘴堵住了他不会说好听话的嘴,说得好听些叫接吻。


凌肖和我,乐队的贝斯和主唱,在谈恋爱。




1.


其实当时组乐队也属实是一个意外,我舍不得大学社团的朋友们,可愿意留下来做音乐的人少之又少,三三两两不成气候,但算下来乐手位置也快凑齐了,差个贝斯。


我想到跟我同级但比我小几岁的凌肖,玩音乐天赋异禀。


“吃什么?”他站在m记的收银台前问我。


“板烧套餐。”


他挑眉,对这个回答毫不意外,因为我每次和他来吃快餐都只吃这个,他又摇了摇头说:“不该指望你有什么新想法。”


“有的。”我说,“我想做乐队。”


凌肖当然知道我来找他,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,不过他这人蔫坏,非要让我亲口“求”他才好:“挺好,加油。”


“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,非得我求你是不是!”


我忍不住伸手隔着桌子打他,这小孩太招人烦了。凌肖应对我攻击的经验丰富,一只手空出来握住我的手腕,轻轻地摇了两下,笑着说那我勉为其难加入吧。




2.


其实组乐队一路都还算顺利,志同道合的一帮人凑在一起怎么样都是好的,初起步比想象中好的多,第一次live house居然坐满了人。


我们当时经常会凑在一起讨论我们乐队莫名其妙涌来的人气。


“音乐做得好呗。”凌肖说。


“我看主要是因为你帅。”键盘打趣说,凌肖一向对自己的音乐很自信,但这次居然附和着点了点头,承认自己的帅。


大家都笑了,不过也确实,咱们乐队的颜值水准很高。


我试图拿脚踹他以抗议他的不要脸,却被他握住脚踝,浑身上下都麻麻的,伸着腿不能动弹,耳朵红了一大片。


在音乐上,在乐队未来的方向上,我随和的伙伴们从来不吵架,虽然意见有时会不同,但总能和平解决。


但我曾经和凌肖大吵过,严重到我怀疑当时他有退出的想法,因为我和另外一个乐队的鼓手谈恋爱了。




3.


我和鼓手是在音乐节上认识的,他因为长得帅上过热搜,很有名也很会撩,经常微信陪我聊天聊到三四点,本人恋爱经验缺失,很容易就上钩了。


我跟凌肖吵架总是伴着雷声,那天外面轰隆隆的干雷不下雨,吵得人耳鸣,但我还是能听出他的怒气。


凌肖知道的时候情绪有点激动,把我拎起来拖着就出去了。


“分手。”他说。


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,只是当他在开玩笑。


“你自己清楚。”


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护短精和极度相信爱情的笨蛋,当时生气得不得了,得不到好友祝福的恋情在我心中是不完美的,更何况是收到了凌肖的反对,我们大吵了一架。


凌肖虽然乐队演出录音室照跑不误,但从那天起就再没和我一起吃过饭喝过酒。




4.


结果事实证明他是对的,我的绿帽子还是在微博上找到的,在鼓手的超话里看见粉丝发的帖,说是在酒吧碰见他和女朋友一起玩云云。


赶过去的时候他们还没散场,我坐在他背后的卡座,打开录音听他跟朋友抱怨我说那妞条件挺好就是不开放,谈了这么久毛没挨着。


我站起来伸手揪起他的头发往后扯,用了最大力的两把掌把他的左右脸抽得肿得很均匀,他人还愣着,我转身就走了,回家以后整理整理录音发了微博。


我当时觉着自己做了世界上最帅的事。


我在乐队的群里叫他们出来陪我喝酒,只有凌肖没回,于是我给他打电话,第一个第二个没接,第三个才通。


“不喝,别打电话给我。”他有的时候真的很像幼儿园的小孩,别扭,幼稚,明明我低头了还撅着不肯和好。


我没回话,过了一会儿他难得语气里带着点委屈说:“我还生着你气,不跟你喝。”


“陪我。”我叹了口气说。


他挂断了电话,然后成为第一个到约定地点的人。


凌肖于我来说,一直是这样一个人,需要他的时候,他总能马上到我身边。




5.


我声情并茂慷慨激昂地讲述了我为民除害的故事,队里人都笑翻了,说我着实是最能的乐队主唱,点了一桌子酒举杯庆祝我的丰功伟绩,远离渣男。


喝到酒吧快打烊我们才准备收拾收拾回去,出酒吧门他们都还在乐我因为扇人巴掌上热搜,我自己也觉得挺搞笑,站在门口笑得打嗝,停不下来。


凌肖走过来伸手弹了下我的脑门,我因为喝多了,脸和眼眶都红扑扑的,有点呆滞地望着他,问说:“你不跟我闹别扭啦?”


他倾身把我捞到怀里,一只手轻轻拍拍我的背,声音也悄柔:“哭。”


我伸手回抱住他嚎啕大哭,听起来撕心裂肺的,眼泪鼻涕全糊在他胸前,凌肖也没嫌弃,只是把我搂得更紧。


我不太美好的初恋在他怀里结束了。




6.


我们乐队从来不去参加音乐节演出,因为凌肖觉得没意思,其他人也不挣扎,都是一群饿不死就满足的无志青年。但我们有专属的livehouse,演出场地很固定,一年一次全国巡演。


准备去b市巡演的前一个晚上,乐队的伙计们叫了烧烤和一箱啤酒在livehouse的休息室里坐着边喝边唠嗑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一些没有营养的东西。


凌肖最没种,抱着几罐可乐闷声喝,说喝酒写不出论文。


我都差点快忘了他还是个研究生,嘲笑他说高材生还能写不出论文,他反讽我毕业论文还找他修了一遍才交上去。


现在想起来好像一直是他在帮我,我拿起啤酒在他的可乐上轻轻磕一下,说谢谢你谢谢你。


“谁要你谢我?”他说,“不如多请我吃两顿饭。”




7.


那天晚上还是不情不愿当工具人的凌肖送我回家,把我扔到床上以后习惯性抱怨我酒量差还爱喝,明早起床又要嚎头疼。


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不让他走,嘴里嘟囔:“这不是有你嘛。”


凌肖转过身来看着我,我的视线有点模模糊糊的,快要睡着了,只记得他俯下身子在我额头上亲了一口,说:“真会赖人。”


第二天早上醒来果然头痛欲裂,和伙计们吹牛b说了什么一概不知,就只剩下“凌肖亲我了”五个大字于脑内循环播放,我抱着头给自己洗脑。


这是友情的亲亲。


这是友情的亲亲。


当他一张脸浮现在眼前的时候,突然又觉得不是友情的亲亲也不是什么大问题,我想我还是有点喜欢他。




8.


我们谁也没提这件事,他好像不知道我知道,于是我也装作自己不知道,但两个人之间的氛围还是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


他以带我散心的名义趁着没有演出四处闲逛,我问他怎么不去上课,他说这学期绩点已经够了,逃一两节无所谓。


真是坏小孩。


我从床上爬起来一看时间才意识到今天和他约着出去玩,现在已经迟到四十分钟了。急急忙忙给他打电话道歉,他幼稚地拒绝接受,看架势一定要哄。


“好啦好啦,我带你去我最喜欢的地方。”我说。


到了迪士尼我花全身力气才把试图逃走的凌肖拖住,可怜兮兮地讲:“陪我玩玩嘛,多好玩。”


“你一年来这的次数要比演出次数还多。”凌肖说。


我试图反驳:“可今年都没有和你一起来这里玩过!”


说完我就有点后悔了,这话好像说得过于亲昵。


但是效果不错,凌肖小朋友很受用,在接下来的时间都保持着良好的心情陪我和各种公主角色拍照。


晚上我们站在湖前等烟花,他给我展示今天拍的照片,特意挑出一张角度迷离的说:“这张好蠢,我要当壁纸。”


我正欲重拳出击,突然被他蒙住眼睛,我问他干什么,他突然开始倒数,在烟火炸开的那一刻又松开手,懒懒地说:“Surprise.”


“搞得好像是你花钱买给我放的。”我骂他借花献佛。


“送你一个不怎么惊喜的人造惊喜。”凌肖看着我说。


但总归是惊喜嘛,是浪漫的。




9.


夏季的最后一场演出去了一个背靠小山的小众live,排练结束以后我们背着方便带上的乐器去山上玩,差不多算是采风。


“嘿这有果子。”键盘是地道的恋与市小孩儿,没怎么见过这些,有点兴奋地跑过去,转头问老板,“能吃吗?”


老板点点头。


凌肖突然叫我的名字,指着一颗挂在枝头的野果,长得有点奇怪,但又大又红,看起来颇为好吃。


“你像这个。”他说。


“要骂我丑就直接说。”我冲过去用拳头锤他。


他“切”了一声,说我不会观察自然,表情不算好看。我当时并不明白这位爷说这话的原因,后来好像才摸清。


他认为我像挂在枝头的野果,鲜艳诱人,但又怕摘下来品尝是没成熟的酸涩,会感到可惜。




10.


“不知道熟没熟?”凌肖抬手摸了下那颗果子,“赌一赌?”


他今天好像不太像自己,不知道在犹豫什么。我伸手把野果摘了下来,塞到他手里,自信满满地说:“吃吧,包甜。”


“你好像路边卖水果的,赌错了怎么办?”他问,“请我吃饭。”


“一天到晚想着吃白饭,没熟就没熟呗,吃了就不要后悔,万一甜呢。”我说。


凌肖抬手张嘴咬了一口果子,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,我试图从他的表情里寻找些蛛丝马迹推测我赌对了没有,他转过身去跟着大部队往山上走,过了好一会才说:“甜的。”


“很甜。”


我笑嘻嘻地跑过去抢他手里的野果,嚷嚷着说让我吃一口,他把手臂抬起来躲开。


“小气鬼。”我说。


“你给我了就是我的。”他低头看着我说。




11.


可能还是因为地方偏远,硬件设施经不起折腾,演出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电了。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,听到下边人群乱糟糟的心里不禁有些慌张,下意识地往左边走去找凌肖。


地上各类电线交错杂在一起,我又笨手笨脚地踏进去,顺利地被绊倒,身体倾斜的那一秒我还在想可别把脸摔了,不然又要被凌肖笑好一阵子。


一个人上前一步把我搂住,在黑暗里我很安心地倚在他身上。


“这么黑就不要到处走,摔到下边去看你怎么办。”凌肖侧头靠到我耳边说。


耳尖因为他呼出的热气感到酥麻,我忍不住笑着往后躲了一下,说:“吓死我了,我想来找你嘛。”


凌肖伸手捏住我下巴迫使我抬头,因为距离实在是考得太近,我可以看见他的耳钉,他额前的碎发,他那张受欢迎的脸,以及嘴角带着些许得意的笑。


我一时间觉得不公平,凭什么只有我说自己想见他。


我试图踮起脚对他做些什么,但突然一下就明白了他在小山上对我说的话——赌错了怎么办。


因为好珍贵,才不愿下口尝。




12.


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我和凌肖的性格是互补的,我大部分时间积极向上但有时候又颇为胆小,凌肖随性而为所以总是在带着我往前走。


我如果不敢,他就会主动。


凌肖低头吻住了我,一只手搂着腰,一只手扣住我的后脑勺,防止胆小鬼偷跑。


不知是幻觉还是场上真的有变安静,在四方的livehouse,我只能听见他和我呼吸交杂的声音,很甜腻。


我趴在他怀里呼呼喘气,思绪乱飞,凌肖似乎早有准备,甚至还异常淡定地维护现场秩序,用他变得有些低哑的声音说:“嘘,等一会儿。”


其他人肯定都看见了,要不然也不会在表演结束以后跟脚底长了飞机一样飞速溜走,就剩我和凌肖,因为一个吻而心脏乱跳的人们。


我和他坐在舞台边上,不知何时地开始接吻,轻轻撕咬,像一地的彩带一样疯狂。


“你是我的。”凌肖此刻有点像护食的小兽。


我一向不太会接直球,满脸通红地低下头嘟囔:“干嘛说得这么肉麻…说我喜欢你就好了。”


“我喜欢你。”我看向他的眼饱含爱意。




X.


一觉醒过来是凌晨三点三十六,脑子里还乱乱的,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梦到以前的事,好像在看两个笨蛋的笨蛋恋爱史一样。


凌肖的一只手搭在我腰上,看样子睡得很熟。


优秀女友伸手从他后背捞过被子给我俩盖上,他似乎感觉到我的凑近,收紧手臂,下巴在我额前蹭蹭。


我在黑暗里看见他前胸的文身,是我和他名字的缩写和一个小音符。


如果说出去大家可能都不会相信他会做这样看起来很幼稚的事,我也不会。


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我自己的,笑着想这位自由随性的酷哥倒是很愿意陪我幼稚。


与凌肖甚至乐队里的其他伙计相比,我不算是个天赋异禀的歌手,想要好歌偶尔会写不出。


但我如果是想要爱,凌肖随时都可以把他的一切热烈给我,因为他是天赋异禀的爱人。


我能随时牵住他的手,譬如当下,他在睡梦中也会回握。






终于终于写完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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